
那部片子拍完很多年后,杨思敏有一张照片流出来,素颜,在街上走,身材跟银幕上不一样了,脸也添了岁数。这张照片被反复贴在很多文章里,用来证明一件事:她走出来了,她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她不再是那个被看的人了。
这个证明方式本身有点问题。
一个人要证明自己已经离开了被看的位置,仍然需要一次观看来完成。照片是别人拍的,传播是别人做的,解读是别人写的。她走在街上,本来只是在走路。但那张照片被拍下来、传开、配上“她终于自由了”的标题之后,走路这件事就变成了一个被观看的事件。她离开的动作,恰恰通过被看见才被确认。这跟潘金莲对着镜子卸妆、镜头没有切走、观众坐在那儿看着,在结构上是同一件事。只不过潘金莲卸的是戏妆,杨思敏卸的是“明星”那层东西,但卸的动作都被拍下来了,都被人看了。

所以“走出来”这件事,可能不像那些文章写的那么干净利落。一个人可以换一个城市住,换一份工作做,换一套衣服穿,但如果她换的这些过程仍然被记录、被传播、被拿来当“她走出来了”的证据,那她其实还在某个被看的位置上,只是那个位置换了个名字。以前叫“艳星”,现在叫“励志故事的主角”。标签换了,标签底下的那个结构没换。
这片子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潘金莲有多惨。在于它拍了一个人从头到尾没有离开过被看的位置,然后让观众以为自己在同情她。观众坐在屏幕外面,看着潘金莲在屏幕里面受苦,心里生出怜悯,觉得自己站在她这边。但这个“站在她这边”的动作,本身就是在看她。同情也是一种观看,而且是一种更隐蔽的观看,因为它让看的人觉得自己没有在消费她,而是在理解她。理解一个人和消费一个人,在观看这个动作上,没有本质区别。
杨思敏后来做的事,教香氛、做手工皂、开课,这些事情有一个共同点:它们不产出任何可以被拍下来传播的东西。香氛的味道拍不出来,手工皂的质感拍不出来,课堂上的互动拍不出来。她把自己放进了一个很难被观看的领域里。这不是“走出来”的宣言,这是一个很具体的动作:把自己从能被拍、能被传、能被拿来当证据的那个系统里,一点一点挪出去。挪得很慢,也不彻底,因为那张素颜照片还是被拍了、被传了。但方向是清楚的。
所以三十年后再看这部电影,值得量的东西不是潘金莲可不可怜,也不是杨思敏比潘金莲走运多少。值得量的是那条从“被看”通往“不被看”的路,到底有多长,以及走这条路的人,有没有可能真的走到一个没有人拍她的地方。潘金莲没有这个机会,她的故事被写死了,连死都是被写好的。杨思敏有这个意识,但她走的过程中,还是被拍到了。那张照片证明她离开过,也证明她离开的动作仍然被看见了。
一个人要彻底离开被看的位置,可能需要的不是勇气,是运气。运气好到某一天,她走在街上,没有人认出来,没有人拍,没有人传。那一天不会上新闻,不会有人写文章夸她“终于自由了”,因为没有人看见。真正的离开,是没有目击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