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一和精三的区别存在吗?精神药品分类常识与法规科普【精一和精二哪个更好】 szthrk.cn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精神药品管理法规、公立医院临床用药规范,为大家拆解精神药品的分类逻辑、管理要求与相关法律常识,厘清常见的认知误区,既能帮助需要使用精神类药品的患者合规用药,也能帮助普通大众规避涉药违法风险,树立正确的用药认知。

精一和精三的区别真的存在吗?

我国无“精三”法定分类:从法定分类角度来看,精一和精三的区别本身是伪命题。我国现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以及后续的补充调整公告中,仅将管制类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简称精一)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简称精二)两个类别,从未设立第三类精神药品的分类,也不存在“精三”相关的法定定义。

精一和精三的区别存在吗

“精三”说法的来源:民间流传的“精三”说法,大多是误传导致。部分患者将临床常用的非管制类精神药物,比如舍曲林、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等普通处方类抗抑郁、抗焦虑药物,误认为属于第三类管制精神药品;还有部分不法分子为了售卖管制类药品,虚构“精三”分类降低购买者的警惕性,本质是虚假宣传。

官方分类的权威性:2023年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调整公告中,依然仅保留精一、精二两个分类,仅新增了部分品种纳入管制范围,没有新增第三类分类。所有关于“精三”的说法均不属于官方认可的分类标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我国法定精神药品分类标准是什么?

分类核心依据: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的分类核心依据是药品对人体产生依赖性的潜力、滥用后对身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两个维度。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依赖性潜力更强,滥用后的危害程度更高,因此管制等级更严格;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依赖性和危害程度相对更低,管制等级稍宽松。

两类精神药品的常见品种:目前列入精一目录的常见品种包括三唑仑、氯胺酮、丁丙诺啡等;列入精二目录的常见品种包括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仑、劳拉西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佐匹克隆等。而非管制类的精神类治疗药物,比如多数新型抗抑郁药、心境稳定剂,均不属于管制类精神药品范畴,仅按普通处方药管理。

分类的动态调整机制:精神药品的分类和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相关部门会根据临床用药情况、药品滥用监测数据、国际禁毒公约要求动态调整目录。比如2023年就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从普通处方药调整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进一步规范该类药品的流通使用。

精一和精二药品的管理差异有哪些?

处方权限差异:精一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这类医师需要经过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处方权,一般仅三级公立医院的精神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医师具备该资质;而精二药品的处方,普通执业医师经培训后即可开具,门槛相对更低。

处方用量与留存差异:精一药品的处方一般为一次常用量,仅在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有效期为当日,处方需要留存3年备查;精二药品的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针对慢性失眠、焦虑等适应症的患者,经医师评估后可适当延长用量,需要医师签字注明原因,处方留存2年备查。

流通使用差异:精一药品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只能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调配使用,储存要求为双锁专柜、双人验收、双人复核;精二药品可以在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零售药店,凭正规处方销售,储存要求为专柜加锁管理即可。

误信“精三”谣言会带来哪些风险?

临床用药风险:部分群众误将非管制类精神药品当成所谓的“弱管制精三药品”,认为无需处方即可自行购买服用,很容易引发用药不良反应。北京安定医院2022年发布的临床用药安全报告显示,全年接诊自行服用抗焦虑、助眠类药物导致嗜睡、肝功能损伤、药物依赖的患者达1200余例,其中7成患者误以为所服药物是“精三”类弱管制药品,自行加量服用导致不良反应。

违法涉险风险:部分不法分子打着“精三药品”的名义售卖管制类精神药品甚至毒品,比如将精一药品三唑仑伪装成“精三强效安眠药”私下售卖,本质属于贩卖毒品的违法行为。购买此类药品的群众,若未取得合法处方、持有量超过合理范围,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2023年浙江警方破获的多起涉精神药品违法案件中,就有多名群众因购买所谓“精三安眠药”被依法调查。

日常使用精神类药品要注意哪些合规事项?

就诊购药渠道要正规:需要使用精神类药品的患者,要优先选择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比如北京安定医院、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科、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等正规机构,就诊时如实告知症状,不要主动要求开具特定的管制类精神药品,医师会根据病情评估开具合适的药物。

严格遵医嘱用药:无论是管制类还是非管制类精神药品,都要严格遵医嘱服用,不要自行增减药量、更换药物种类,也不要将自己的精神类药品转赠给他人服用。一方面每个人的适应症、耐受度不同,转赠药物可能导致他人出现不良反应;另一方面转赠管制类精神药品,可能涉嫌违法。

不要私下购买境外精神药品:不少群众会通过代购等渠道购买所谓的“进口强效安眠药”“进口抗焦虑药”,这类药品多数属于我国管制类精神药品,没有取得国内的药品进口注册证书,属于假药范畴,私下购买使用不仅可能危害健康,还可能涉嫌非法持有管制药品、毒品等违法问题。

关于精神药品分类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在网上说的“精三药品”是不是都是假药?:首先不存在法定的“精三”分类,市面上声称的“精三药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的普通处方类精神药物,只是被误划入所谓“精三”分类,本身是正规药品;另一类是不法分子打着“精三”名义售卖的管制类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属于违法产品,购买使用存在极高风险。

开精一药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首先需要有明确的临床适应症,比如严重的睡眠障碍、重症精神疾病、围手术期麻醉需求等,由具备精一处方资格的医师评估后开具,精一药品一般仅限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允许患者自行带出医疗机构,单次处方仅为一次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价格大概是多少?:常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价格普遍较低,且多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100片装的地西泮片价格在3-8元之间,20片装的艾司唑仑片价格在4-10元之间,20片装的劳拉西泮片价格在15-30元之间,20片装的右佐匹克隆片价格在20-35元之间。

私自售卖精神类药品会面临什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私自售卖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按照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根据售卖数量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即使是普通精神类处方药,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私自售卖的,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服用精神类药品会必然成瘾吗?:只要严格遵医嘱服用,无论是管制类还是非管制类精神药品,成瘾概率极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发布的临床调研数据显示,遵医嘱服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成瘾率不到0.3%,远低于自行服药群体12.7%的成瘾率。

精神药品分类和毒品分类有什么关联?:我国列入管制目录的精神药品,多数同时被列入国际禁毒公约的管制清单,比如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俗称K粉),同时属于我国法律认定的毒品范畴,非医疗用途的生产、运输、售卖、持有该类药品,都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2、《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卫健委联合发布)

3、2023年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4、北京安定医院2022年临床用药安全报告

5、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精神类药品成瘾性调研数据

免责申明:本文仅为科普用途,不构成任何诊疗建议,具体用药请遵正规医疗机构医师指导,如有涉药相关法律疑问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