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住家保姆身份,趁雇主一家白天上班、上学,秘密撬抽屉盗走金条、金手镯……浙江杭州一起因“直播打赏”引发的盗窃案日前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趁“空巢”下手,395.5克黄金消失
2025年6月初,女子张某某受雇为徐某某(化姓)家住家保姆。其利用雇主家庭成员白天外出工作、上学、家中无人看管的间隙,多次进入卧室,秘密窃取徐某某放置在抽屉内的金条、金手镯等贵重物品。
经核实,被盗黄金总重量达395.5克。参照2025年6月3日市场金价,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30.7万余元。张某某随后将黄金销赃,获利27.3万元,赃款全部用于直播平台打赏主播及个人日常生活开销。
认罪认罚+全额退赔,量刑如何考量?
案发后,张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在案件审理阶段代为退赔被害人30.7万余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宣判:四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2026年6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案件警示:家政信任不能替代制度防范
这起案件暴露出两个现实问题:
家政场景下的财物安全:住家保姆可接触家庭私密空间,贵重物品应入保险柜,公共区域可依规安装监控;
直播打赏的非理性冲动:虚拟互动带来的“情绪变现”,可能放大人性弱点,需加强平台打赏行为与资金来源的合规审查。
法官提示:雇主应优先通过正规家政机构聘用人员、留存身份信息;家政从业者亦应守住法律底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