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56个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309人!天津警方最新公布!【2018年打掉涉恶组织】 szthrk.cn

据“平安天津”消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通过深挖彻查一批黑恶线索、攻坚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5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9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9起,其中,48个团伙被公安部认定为“六霸”。

针对当前黑恶犯罪隐匿变形的新动向,我市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新型黑恶犯罪。

传统黑恶犯罪领域,重点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与黑恶交织的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违法犯罪等3类犯罪。

新型黑恶犯罪领域,重点打击软暴力催收、网络套路贷、裸聊敲诈、色情敲诈、恶意索赔、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强迫消费、网络暴力、舆情敲诈等10类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

10类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如下形式:

1.软暴力催收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讨债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进行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投诉举报等手段相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招工平台物色作案目标,假借应聘务工、承包劳务名义进入施工工地,刻意制造矛盾、放大劳务纠纷,在非法诉求被用工主体拒绝后,采取纠缠滋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或以劳动仲裁、行政投诉、信访举报等方式施压胁迫,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食费、退场补偿费、工程款等不合理费用。

5.碰瓷敲诈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他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类犯罪,指行为人以亲缘、地缘等为纽带,引诱、裹挟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友软件,在线上假冒“处女”招嫖、性交易后,通过发送假病历、PS图片等方式,以住院看病、告诉家人、报警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8.裸聊敲诈类犯罪,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的行为。

9.网络套路贷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类犯罪,指行为人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