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经信厅、武汉市经信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工作。
请各企业认真研读材料(附件5),对信息真实性严格把关,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将符合报送要求(附件3)的服务商档案(附件1)、资源池信息(附件2)、服务团信息(附件4)报送至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上档案、信息资料均报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报送材料请建文件夹后压缩,命名:企业名称-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请填写提交表,截止时间以汇总表为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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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