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家理发店里,一名顾客突然倒地。店员立刻拨打了120和110,并尝试掐人中进行急救。但最终未能挽救这名顾客的生命。事后,家属将理发店告上法庭,索赔四十六万余元。这起事件发生在新疆奎屯,报道于10月23日发布。

读完报道后,人们不禁思考:一个人尽力救人却未能成功,为何还要被起诉?

对于家属的悲痛,任何人都能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去理个发,结果再也没回来,这样的打击让人难以接受。但在这种情况下,找一个地方宣泄情绪与真正应该承担责任是两回事。根据报道,顾客的死因是脑动脉瘤破裂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这种情况在店员进行急救时已经发生。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家属的所有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关于掐人中的急救方法,确实存在争议。这种方法在处理脑血管破裂等急症时效果有限。然而,法院认为,虽然急救方法有瑕疵,但并不意味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主要考虑的是施救者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没有,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紧急救助行为可以免责。这条规定保护的是愿意上前帮助他人的人。

店员的主要职责是剪头发,而不是医疗急救。面对突发状况,要求他们立即做出最标准的急救动作并不现实。如果因为“救得不对”就让施救者承担责任,那么将来街头有人倒地时,围观者可能会选择袖手旁观,这对社会不利。

评论区中,许多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样可以让好心人不再寒心。但也有人提议让家属反过来赔偿店员的精神损失费。不过,法院已还了清白,不应再把失去亲人的家庭推向对立面。这起事件没有反派,只有一个不幸去世的人和一个尽了力的人。

尽管法律保护了敢于施救的人,但光有勇气还不够,还需要掌握正确的急救知识。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才是应对心脑血管急症的有效手段。如果理发店等公共场所能够配备AED,也许能在关键时刻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学会急救技能,避免让愿意伸出援手的人变成最害怕伸出援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