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先生在广东经营一家名为广州青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寓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屋租赁和公寓管理。2023年,该公司运营的一间出租屋内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34岁男子邢某某坠楼身亡,其家属随后将房东及青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终二审判决认定青寓公司应对邢某某的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邢某某是海南人,2023年4月18日入住青寓公司运营的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寓501房,仅住了两天就发生了意外。根据警方笔录,事发前一晚邢某某与妻子因家庭问题产生争执,当晚他表现出异常行为。隔壁租户听到他在房内大声喧哗,并在深夜时分听到金属撞击声,发现防盗网被猛烈撞击并摇晃。公寓管理员接到通知后前往查看,但邢某某已不在房间内,窗户打开且防盗网损坏。其他租客也听到了异响,最终在一楼发现了邢某某的遗体。警方调查排除了刑事嫌疑,确认邢某某从阳台坠落至一楼地面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青寓公司在酒店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和漏洞,未能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导致悲剧发生。他们指出,案涉房屋的临空窗户防护栏杆不符合安全标准,未通过国家机构验收,且无警示标志。一审法院支持了这一观点,判决青寓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房东刘女士承担30%的补充责任。

然而,青寓公司和房东刘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认为邢某某的死亡是其主动自杀行为所致,与其暴力破坏防护设施有关,不应由他们承担责任。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青寓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改动,增加了高坠风险,且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时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存在明显过失。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青寓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房东刘女士承担30%的补充责任。

对于二审结果,邢先生表示仍无法接受,并计划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邢某某的妻子则希望被告方尽快履行法院判决,进行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