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松江站,一个59岁的男人倒在站台上。有旅客蹲下去准备做心肺复苏,但车站工作人员拦住了他,理由是对方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最近的AED设备步行仅需一分钟,但工作人员没有去取,因为他们认为普通工作人员不会使用,只有志愿者会用,而志愿者并不全天在岗。120救护车九分钟后到达,病历上记录:“车到前,无人行心肺复苏。”最终,这名男子未能获救,家属一审败诉。

不要急于指责那个拦人的工作人员。他可能只是一个普通人,按手册办事,担心如果让非专业人员施救可能会引发责任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专业”这个词被误解了。心肺复苏和AED设备实际上是为普通人设计的。地铁站、商场和体育馆里挂的AED设备不应只是摆设。法律也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法律规定似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真正的痛点在于有人想救人,但没人敢让他救。热心人在现场需要的是鼓励和支持,而不是顾虑。工作人员也需要明确的授权来放行。尽管AED设备已经配备,培训也已进行,制度也已制定,但在关键时刻,这些都无法转化为实际行动。设备挂在墙上,培训停留在证书上,预案锁在柜子里,真到用时却无法发挥作用。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许多公共场所的应急管理还停留在“买了设备就算完事”的阶段。AED设备配备了,培训进行了,检查也通过了,但当有人倒下时,是否能用、敢用、允许用,没有人真正关心。不出事时,这些问题都不算什么;出了事,一句“我们打了120”就算交差。

类似的案例表明,法律已经在为“敢救的人”卸包袱,但一些现场管理者仍然以“专不专业”为由阻止他人施救。这次事件提醒我们,专业固然重要,但在生死关头,它不应该成为阻止人们出手的理由。我们需要确保每一个倒在地上的人,能够先等到最近那双愿意伸出的手,而不是等待最“正确”的手。这件事不该这么难。













